石家庄市2022年度第135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通村西南,由仓丰东路(在建)分割为南北两块地,其中北侧地块一东至太行西街、南至仓丰东路、西至秦岭大街、北至延河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62817°,北纬37.996584°,占地面积179219.54m2;南侧地块二东至在建楼盘、南至闲置荒地、西至闲置荒地、北至仓丰东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62835°,北纬37.993113°,占地面积46797.03m2,地块总占地面积226016.57m2。地块一历史及现状存在过的建筑、企业及扰动情况主要包括:住宅、管件销售企业、园区展示平台、堆土、绿化,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历史及现状均为农田;地块二历史及现状存在过的建筑、企业及扰动情况主要包括:韩通村纪念堂、临建办公区、堆土、管件销售企业,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历史为农田、2021年至今为荒地。
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原为村集体用地,根据《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规划用途为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电用地等。依据《土地利用分类》(GB/T 21010-2017),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电用地等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确保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开展了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调查结果,石家庄市2022年度第135批次建设用地土壤中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供电用地等进行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