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2022年第九批次2号地位于沧州泊头市泊镇龙屯村。地块总占地面积45382.31m²(约合68.07亩)。地块东至龙屯村,西至平安北街,南至龙屯村,北至长安路。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及村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已收储为建设用地,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2011年之前地块内北侧为泊镇龙屯村农用地,南侧为闲置空地及部分住户;2011年至2018年地块内北侧泊镇龙屯村农用地部分区域建立村民自建房,南侧为闲置空地,东侧为住户;2018年至2021年地块内北侧村民自建房拆除,南侧建立临建宿舍,东侧仍为住户;2021年至今地块内北侧为闲置空地,南侧扔为临建宿舍,东侧住户逐渐拆除;地块内现状北侧为闲置空地,南侧为临建宿舍,东侧龙屯村住户基本拆除,存有建筑垃圾。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泊头市2022年第九批次2号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需要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2022年7月,泊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及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以作为后续钻探取样、样品检测分析、数据分析整理的依据。2022年7月21日~23日及2022年9月1日~5日,我单位开展了本项目的现场钻探采样工作,采集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由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取得检测报告后,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统计和深入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泊头市2022年第九批次2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该报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