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概况
滦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增减挂1号地和2013年度第三批次8-2号地位于滦平县第四小学西北125m处,总占地面积22729m2(约合34.09亩)。项目地块由两个相连地块组成,其中2021年度第一批次增减挂1号地(以下简称“1号地”)占地面积16441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30532°,北纬40.93448°;2013年度第三批次8-2号地(以下简称“8-2号地”)占地面积6288m2,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7.30567°,北纬40.93395°。
本次调查地块原为鞍匠屯社区村集体用地,东至排洪沟,南至空地,西至山体,北至农田。历史为农用地,用于种植玉米、果树,历史至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在2019年建设大棚,未投入使用,2020年地块征收后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部分区域由附近居民种植了玉米,其余为闲置荒地。
2 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认为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农田种植过程中农药的使用造成痕量污染物的累积,主要为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周边企业原承德佳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及燃煤颗粒物烟尘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本项目地块土壤造成潜在影响,潜在污染因子为氨氮、重金属(砷、铅、汞)、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污染,通过地下水迁移对地块地下水造成氨氮影响。
3 现场采样和检测
我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29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钻探采样,2024年7月1日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现场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现场采集16组土壤样品,另采集2组土壤平行样品;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另有1组现场平行样。全部交由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本项目调查采集的所有样品全部委托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4 检测结果分析
(1)土壤检测结果
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在地块采集的16个土壤样品测定的重金属(除六价铬外)、氨氮因子均有检出,但各检出因子的最大浓度均未超过本地块土壤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六价铬、VOCs、SVOCs全部未检出,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根据pH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整体呈弱碱性。
(2)地下水检测结果
根据本次调查范围内地下水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3口地下水中有检出的因子包括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Cl-、SO42-、锰、氨氮、耗氧量、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铝共计14项,检出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结合污染识别结论,主要考虑地块周边原承德佳威化工有限公司对地块产生的影响,根据检测结果表明,W2氨氮略高于其他两口水井,可能原因是由于靠近原承德佳威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区,对W2区域地下水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检出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整个地块内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5 调查结论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未超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用的筛选值,整体认为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