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概况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楼地块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原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西南部,东至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以下简称“石钢公司”)轧钢工段,南至石钢公司办公区域,西至谈固大街,北至贤明路(规划),占地面积15690.80m2(约合23.5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5660°,北纬38.05572°。
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石钢公司生活区,主要包括炼铁办公楼、信息物流办公楼、浴室、食堂、礼堂、阶梯教室、石钢办公楼、一轧车间少部分区域(不涉及生产设备、设施)。目前地块内除石钢办公楼因需保留再利用未进行拆除外,其余建筑已全部拆除。地块北部曾堆存过来自石钢工业遗址公园车库开发过程中的出土,目前已全部清除,地块整体处于闲置状态。
本项目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石钢公司原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有关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
地块当前土地使用权人为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上一任土地使用权人和污染责任人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及方案制定工作,以作为后续钻探取样、样品检测分析、数据分析整理的依据。2024年6月23日-6月26日、7月1日、7月3日-5日,我单位开展了本项目的现场钻探、建井及采样工作,采集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除土壤二噁英外由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化验分析,土壤二噁英委托泉鑫检测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进行化验分析。取得检测报告后,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统计和深入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审版)。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本项目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北部堆土潜在污染因子与宗地三一致,且应重点关注苯并[a]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等超出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因子,堆存时长10个月,经历过雨季,石油烃(C10-C40)属于易迁移物质,可能通过雨水淋溶污染堆土下方土壤及地下水,堆存区域需要按照重点潜在污染区进行关注。
地块周边的石钢老厂区、烧结厂、焦化厂等重点潜在污染源历史生产活动排放的废气、废水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的途径对本项目地块造成苯系物(苯、甲苯等)、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等)、酚类化合物等VOCs、SVOCs及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类、二噁英类的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认为本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因此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分析检测工作,明确地块是否已受到污染。
3 现场采样与检测
我单位于2024年6月23日-6月26日、7月1日、7月3日-4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钻探采样,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判断布点法共布设20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128组土壤样品,另采集14组土壤平行样品。2024年7月5日对项目地块进行了地下水样品采集,共采集3组地下水样品,另含1组现场平行样。
本项目采集的所有土壤(二噁英除外)和地下水样品全部由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土壤二噁英因子由泉鑫检测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化验分析过程中同时采取了实验室外部质控措施,土壤外部质控实验室为石家庄斯坦德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地块内测定的所有土壤样品中,有检出因子为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VOCs(二氯甲烷、氯仿、丙酮、2-丁酮)、SVOCs(4,6-二硝基-2-甲基苯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多环芳烃10项)、氟化物、石油烃、二噁英,各因子检测结果均远低于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选用的二类筛选值,同时均未超出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分析认为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整体可接受。
本地块地下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SO42-、氨氮、硝酸盐氮、硒等因子部分点位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但均未超出Ⅳ类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均未超标。分析认为检测结果超标可能是当前的一个区域水平,主要是由于周边企业历史生产活动造成的整体污染综合结果。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位于石家庄市主城区,已实现市政统一供水,在不饮用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整体认为本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后续地块规划用途的要求。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本项目土壤监测结果均符合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用的筛选值;地下水在不饮用的情况下,对未来地块内活动人群不产生健康风险。
综合以上结果,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楼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二类用地标准,因此可作为二类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