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概况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1号地块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镇三义号村,地块东至钓鱼台景区、南至钓鱼台景区、西至便道、北至便道,总占地面积2949.15m2(4.42亩)。项目所占地块2008年之前为荒地;2008年至今用于种植树木,历史至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围自规)村规条子﹝2023﹞17号,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于建设围场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及动植物研究保护中心。
2 调查过程及污染识别结论
经现场调查与人员访谈,项目所占地块2008年之前为荒地;2008年至今用于种植树木,历史至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未进行过农业种植,不涉及化肥、农药的施用,不涉及污水灌溉。地面不存在杂填土和建筑垃圾,未发现任何生产过的痕迹,土壤也无任何污染痕迹,现场土壤和环境无异味。因此认为项目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项目周边土豆淀粉加工作坊因生产规模小,生产季节有限,年限较短、停产时间较长、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产生的废水、废渣都得到了相应的处置和利用,分析认为该作坊不会对本项目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3 调查结论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工作,分析认为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地块土壤质量符合用地规划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使用。